高速公路运营电费计费方式策略研究

2025-11-10 15:58:28
申报单位:山东高速淄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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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体介绍:为降低高速公路运营成本并优化电力使用策略,山东高速淄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发展公司”)对运营电费构成和基本电费计费方式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分析两部制电价中三种基本电费计费方式的特点,结合收费站和隧道等不同用电场景下的实际用电负荷情况,比较实际最大需量与变压器容量大小,提出一种符合现有两部制电价政策的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优化策略并进行优化。结果表明,优化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后淄博发展公司年节约基本电费支出400余万元,能够显著降低高速公路运营的电费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一、实施背景

  随着运营里程的增加,淄博发展公司电费支出逐年上升,年电费支出达3000万元左右,占总运营成本的7%,是运营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部分路段存在电费预算紧张现象。因此,电费支出无疑是公司成本管控的重点领域,需分析电费构成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2024年,淄博发展公司成立“业务财务”队伍,制定业财协同工作清单,建立业财人员驻基层工作机制,强化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在降本增效等方面工作的融合,并在实践中结合理论研究创新性提出了“辩证量化管控”工作模式,通过财务数据分析和业务技术改良,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公司业财人员在电费管控过程中发现,部分电费账户存在用电量低而电费异常高的现象。进一步研究发现,异常电费账户变压器容量均在315kVA以上且按两部制电价计费,均需按容量缴纳较高的基本电费。

  对此,业财人员通过查阅论文和政策文件,基于历史数据和实地调研,提出一种符合现有两部制电价政策的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优化策略,并进行优化,探索出一条电费成本压降新路径。

  二、主要做法

  (一)分析电费组成要素

  根据政策规定,公司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新开通收费站或隧道需执行两部制电价,电费主要由电量电费和基本电费两部分构成。

  1.电量电费

  电量电费指的是按实际耗电量所计算的部分,即流动费用部分。计算电量电费 (元)时,以电表所计用电量Q1 (kW)和用电单价P1 (元)为基础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C1=Q1×P1

  2.基本电费

  基本电费指的是电费总成本中的“容/需量”部分,即固定费用部分。计算基本电费时,基于变压器容量或需量计算,且不受实际使用电量的影响。主要有如下两种计费方式:

  (1)按容量计费。基本电费 Cr(元)以变压器容量 Qr(kVA)为基础,乘以相对应的容量单价Pr (山东省执行24元/kVA/月),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Cr= Qr×Pr

  考虑到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初期难以掌握稳定的用电负荷情况,因此,一般默认选择按变压器容量计费以保障供电稳定。

  (2)按需量计费。基本电费Cx (元)以实际最大需量 Qx(kW)为基础,乘以相对应的需量单价Px (山东省执行38.4元/kW/月),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Cx= Qx×Px

  其中,实际最大需量Qx =正向有功总最大需量*综合倍率。

  公司业财人员在分析电费组成要素的同时,进一步研究了基本电费的三种计算方式。研究发现,要有效降低用电总费用,关键在于减少电量电费和基本电费。考虑电量电费压降方面集团各单位涌现出较多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压降空间有限,而对基本电费的研究较少,故公司将研究重点放在了基本电费计费方式的选择和最大化节约调整策略上。

  (二)制定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优化策略

  根据政策规定,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可按季度调整,对于不同用电负荷情况,用户可以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来降低电费支出。

  图 1 不同计费方式下的基本电费

  根据上图1可以看出,按实际最大需量计费与按变压器容量计费的选择中存在一个阈值62.5%,当最大需量低于容量的62.5%时,需量基本电费成本较低,采用按实际最大需量计费更为合理;相反,当最大需量超过变压容量的62.5%时,采用容量计费方法更为节约。

  进一步研究发现,固定选择一种计费方式并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电费成本,还需根据用电负荷变化灵活调整。基于此,公司结合高速公路运营用电负荷的周期性变化特点,创新性提出动态分析调整的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优化策略,以期通过季度性变更实现基本电费的最大化节约。

  图 2 部分隧道、收费站实际最大需量年度变化趋势

  如上图2所示,以潭溪山隧道、青风岭隧道、高青收费站和桓台收费站的用电数据作为样本,分析发现,隧道每月最大需量较为稳定,无明显的季节性变化,且全年最大需量低于容量的40%,远低于阈值62.5%,因此基本电费应全年按实际最大需量计费。收费站每月最大需量存在明显的季节变化趋势,一般冬季最大需量较高,夏季次之,春秋季最低,也均未超过容量的40%,因此基本电费也应全年按实际最大需量计费。

  基于以上分析,公司制定如下优化策略: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且执行两部制电价的收费站和隧道将计费方式变更为“按实际最大需量”计费,按月统计最大需量使用情况,并根据机电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情况动态调整计费方式。

  (三)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

  1.综合研判,明确变更账户。联系供电公司获取所需数据,统计各电费账户的变压器容量,综合对比两种计费模式,按照优化策略动态调整基本电费计费模式。

  2.准备材料,申请进行变更。根据供电公司要求,及时填报日常营业工作单、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3.保持沟通,确保完成变更。积极与供电公司联系,确保变更顺利完成。变更完成后,及时获取月度电费账单并统计成效。

  三、取得成效

  (一)经济效益

  如下表1所示,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优化前,按变压器容量计费,15个隧道和9收费站月度基本电费合计60.94万元;调整为按实际最大需量计费后,基本电费合计降低至20.51万元,每月节约基本电费约40.43万元,据此估计公司每年可节约基本电费400余万元,在集团推广后预计节约1000万元,能够显著降低电费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表 1 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优化成效统计表(7月)

序号 隧道名称 容量(KVA) 按容费用
(元)
最大需量
(KW)
按需费用
(元)
节约金额(元)
1 潭溪山隧道 2815 67560 448 17203.20 50356.80
2 青风岭隧道 2060 49440 366 14054.40 35385.60
3 苍龙峡隧道 1800 43200 288 11059.20 32140.80
4 龙凤山隧道 1345 32280 305 11712.00 20568.00
5 岳阳山隧道 2060 49440 355 13632.00 35808.00
6 黑铁山隧道 1345 32280 257 9868.80 22411.20
7 车场隧道 1345 32280 339 13017.60 19262.40
8 鲁山隧道 2060 49440 423 16243.20 33196.80
9 南坪山隧道 1800 43200 336 12902.40 30297.60
10 鹊桥隧道 630 15120 216 8294.40 6825.60
11 二郎山隧道 630 15120 226 8678.40 6441.60
12 中庄隧道 1345 32280 268 10291.20 21988.80
13 曹家顶隧道 1345 32280 301 11558.40 20721.60
14 尚书沟隧道 630 15120 215 8256.00 6864.00
15 石泉隧道 1345 32280 285 10944.00 23164.80
隧道小计   541320.00   177715.20 365433.60
27 高青收费站 315 7560 64 2457.60 5102.40
28 桓台收费站 315 7560 65 2496.00 5064.00
29 淄博东收费站 315 7560 114 4377.60 3182.40
30 张店东收费站 315 7560 63 2419.20 5140.80
31 中庄收费站 315 7560 80 3072.00 4488.00
32 淄川南收费站 315 7560 65 2496.00 5064.00
33 岭子收费站 315 7560 46 1766.40 5793.60
34 龙泉收费站 315 7560 118 4531.20 3028.80
35 太河收费站 315 7560 97 3724.80 3835.20
收费站小计   68040.00   27340.80 40699.20
合计   609360.00   205056.00 406132.80
 

  (二)社会效益

  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优化策略具有简单、易行、成效显著且可量化等特点,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尤其适用于2023年以后新开通的高速路段和因智能化升级扩容的收费站。

  此外,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优化的效益不仅限于降低企业成本,更有利于国家能源结构的转型。一方面,按需计费可以避免“大马拉小车”(变压器容量远超实际需量)的现象,减少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平衡电力供需,提高电力公司的电网负荷率和供电能力。另一方面,按需计费下电费成本与最大需量挂钩,提高了用电企业利用新能源发电满足高峰用电需求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国家能源结构的转型。实现了“企业降本→电网提效→社会减碳”的正向循环,这不仅符合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更对促“双碳”具有长期且深远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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