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向激励促主动担当 以理论实践筑安全防线——甘肃省道路客运驾驶员主动创安激励措施实践案例
一、案例介绍
安全生产是道路旅客运输的生命线,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部署要求,切实强化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监管,防范和减少群死群伤运输事故发生,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立足行业发展,紧盯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认真系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关键环节风险研判。
针对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人、车、路、环境四大核心因素,我中心深度复盘历次道路客运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精准排查行业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重点梳理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最终明确以“两客一危”运输安全为核心抓手,牢牢稳住道路客运安全基本盘。在此基础上,我中心结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中的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规定,研究制定了《甘肃省道路运输客运驾驶员主动创安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激励措施》),并经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甘肃省公安厅印发实施,构建起正向激励、精准施策、协同发力的安全管理新模式。目前,2025年已按计划并顺利完成2024年度激励兑现工作,对全省341名符合条件的道路客运驾驶员给予表彰奖励(其中一般性激励330名、特别激励11名),累计发放奖励资金36.3万元,正在组织开展2025年度激励工作。《激励措施》的落地实施,有效推动监管部门、运输企业、客运驾驶员三方责任闭环落实,引导广大驾驶员主动履行全过程安全责任,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实现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逐步形成“监管有力度、企业有担当、驾驶员有动力”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道路客运行车责任事故明显下降,为交通强国建设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夯实了运输安全基础。
二、主要做法
2024年5月,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提请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共同印发《通知》文件,实施激励措施,通过创新安全监管理念,打破传统“重监管、轻激励”模式,以制度创新筑牢安全底线,以正向激励激发驾驶员内生动力,推动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提质增效。
《通知》文件中明确了激励措施的涵盖适用范围、条件、奖励标准、申报程序、复核监管、结果运用等事项要求,确保了激励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确定激励类别条件。激励措施分为一般性激励和特别激励两种类型,既覆盖广大合规驾驶、坚守安全底线的驾驶员,也重点表彰在应急处置、风险防范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其中,一般性激励面向全体符合条件的营运性“两客”(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驾驶员,明确要求申报人员无治安和刑事处罚记录、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未计满12分、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录、严格落实客运驾驶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等核心条件;特别激励则聚焦应急处置突出表现,重点奖励在突发交通事故、恶劣天气应对、乘客突发疾病救助等场景中,果断处置、有效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保障道路客运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驾驶员。
(二)申请激励专项资金。激励措施明确符合一般性激励条件的驾驶员可获得1000元现金奖励,符合特别激励条件的驾驶员可获得3000元现金奖励,以真金白银的激励增强驾驶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安全责任感。同时,合理控制激励名额,明确每年获得一般性激励的驾驶员不超过全省道路客运从业人员总数的3%,特别激励的驾驶员不超过50名,确保激励的稀缺性和导向性,避免“普惠化”导致激励失效。
(三)严格申报审核流程。《激励措施》构建起“企业推荐、市县初审、省级复核”的三级审核机制,确保激励对象精准无误、公平、公正。具体而言,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可通过其所在的运输企业,向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重点核查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记录、安全驾驶里程、应急处置事迹等相关信息,初审合格后统一推荐上报;每年12月底前,各市县将初审合格名单报送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开展联合复核,重点复核平安文明驾驶里程、运输规则落实情况、应急处置突出表现、重大风险防范成效等核心内容,最终确定激励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行业和群众监督。
(四)加大正面典型宣传。通过在行业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对获得2024年度特别激励的11名驾驶员事迹进行系列报道,激励措施不仅让受表彰驾驶员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物质回报和强烈的职业荣誉感,更形成了“表彰一人、带动一片、影响全行业”的示范效应,有效激发了全省上万名道路客运驾驶员的安全从业热情。受表彰驾驶员的先进事迹,成为全省道路客运驾驶员学习的标杆,带动全体客运驾驶员主动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全省道路客运行业向安全化、规范化、优质化方向发展。
三、取得成效
《激励措施》的落地实施,是甘肃省落实“主动创稳、主动创安”工作要求的生动实践,更是完善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体系、丰富安全监管手段的重要探索,对推动全省道路客运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取得了显著的安全成效和社会成效。
一是树立鲜明安全导向,筑牢“两客”运输安全底线。《激励措施》精准聚焦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薄弱环节,以“两客”驾驶员为重点激励对象,紧扣安全驾驶、合规运营、应急处置等核心要求,树立了“安全有功、优秀有奖”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规范,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超速、疲劳驾驶、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牢牢稳住了“两客一危”运输安全基本盘,有效降低了道路客运安全事故发生率。
二是激发内生安全动力,推动安全理念根本转变。通过正向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既体现了监管部门和运输企业对客运驾驶员的职业尊重与人文关怀,也切实增强了驾驶员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推动驾驶员安全理念从“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行业氛围,从本质上提升了“两客”运输安全水平。
三是完善协同治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激励措施》推动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协同联动,明确了监管部门、运输企业、驾驶员三方的责任定位,构建起“监管部门统筹指导、运输企业主体落实、驾驶员主动践行”的安全治理体系。运输企业主动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积极推荐优秀驾驶员申报激励;驾驶员主动履行安全责任,争当安全驾驶标杆;监管部门强化监督复核,确保激励政策落地见效,实现了三方协同、同向发力,推动道路客运安全管理从“单点管控”向“全域共治”转变。
四是实现安全监管赋能,打造可推广的实践样板。《激励措施》的实施,不仅有效防范了道路客运安全风险,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更以正向激励为突破口,破解了长期以来行业“重监管、轻激励”的管理难题,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管理秩序,提升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省道路客运驾驶员合规驾驶率、安全隐患自查率显著提升,道路客运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真正实现了“安全提升、管理增效、行业赋能”的双赢目标,为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也为全国道路客运行业“主动创安”工作提供了甘肃借鉴。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