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保通保畅 推行“快撤快处”
一、总体介绍
“快撤快处”工作法,是针对高速公路特别是节假日、春运等大流量期间易发轻微事故、易引发长时间拥堵的难题,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的一套高效应急处置理念与方法。其核心要义在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快速撤除事故现场”置于优先位置,即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事故,首先引导当事人快速撤离至安全区域或指定地点,再行完成事故责任认定与后续处理,从而最大限度缩短事故现场占用行车时间,防范次生事故,保障道路主线畅通。

该工作法深刻把握了“保通保畅”与“事故处理”之间的逻辑关系与轻重缓急,其出发点是为保障绝大多数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益与安全。理念的实践基于两大现实支撑:一是车辆保险普及为事故后续赔偿提供了基本保障;二是监控技术完善与事故责任大多清晰(高速公路行车方向单一且标志标线完整),使得“先撤后处”具备责任厘清的客观条件。该做法已在实践中得到反复验证与完善,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操作模式。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处置原则,统一思想共识。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作为“一路三方”和“一路多方”的主要提倡者和主要组织者,在全省范围内构架了完整的3级模式(局、支队、大队),形成了“一路三方”工作机制,3方即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高速交警和经营业主,多方则包括公路的其他执法监管或收受益单位。确立“除亡人事故等特殊情形外,优先撤现场”的刚性原则。通过与交警、运营单位等“一路三方”的紧密协作,统一保通保畅为首要目标的认识,确保各部门在指令发出与执行环节协同一致,为“快撤”提供机制保障。
(二)优化流程设置,实行“先撤后处”。对仅造成财产损失、车辆能够移动的轻微事故,现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或高速交警在完成必要拍照、信息登记后,立即指令当事人将车辆驶离行车道(或组织力量推移至应急车道),迅速恢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文书出具等后续工作,引导当事人至就近执法站点或通过线上方式完成,将处理环节从危险、拥堵的路面转移至安全的固定场所。
(三)强化节点值守,前置干预力量。根据对辖区易堵点、事故多发点的精准研判(基于对实践工作的反复验证,贵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已于2025年向全省局属各单位统计易堵路段和事故多发频发点段,2026年春运期间针对缓行路段提供了远端分流和引流方案和路线规划建议服务),在节假日等大流量时段,科学增设临时值守点,前置部署执法、交警及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事故,人员、车辆能够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实现快速干预、快速撤离。
(四)应用科技辅助,提升处置效率与公信力。充分利用路段视频监控系统,辅助还原事故经过,为快速、公正地划分责任提供技术依据,减少当事人争议。同时在长大隧道等重点路段安装自动喊话设备,在值守点利用喇叭喊话,对驾驶员进行实时安全提醒,提升其警觉度,从过程端预防事故或减缓事故严重性。
(五)聚焦特殊时段,实施分类强化。针对春运期间、抗凝保畅、节假日免费通行等不同特点的保畅时期,动态调整策略。节假日(高速免费)期间,针对车流大、新手多、疲劳驾驶多发等特点,特别加强救援力量配备(确保救援车辆、人员充足),并强化对“车能动、人未伤”事故的“快撤”引导与执行力度。
三、取得成效
“快撤快处”工作法的推行,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通行效率大幅提升。通过将事故现场处置时间压缩到最短,有效避免了“小事故、大拥堵”的恶性循环。特别是在车流高峰期,事故导致的交通中断时间明显缩短,道路通行能力得到更好释放。
(二)安全风险显著降低。快速撤离事故现场,直接减少了后方车辆因避让不及或操作不当引发次生事故的风险,同时也保障了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处置人员的人身安全,实现了安全与畅通的双赢。
(三)事故处理效能增强。将责任划分等程序性工作后置,使现场执法人员能更专注于疏导交通和撤离现场,处理流程更为流畅。后续在固定站点处理,环境更优,证据调取(如监控)更便,反而提高了处理效率与当事人满意度。
(四)实践数据验证有效。以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一大队辖区省界数据为例,2024年春运(40天):车流量1852155台次,轻微事故568起;2025年春运(40天):车流量1964286台次,轻微事故461起;2026年春运(40天):车流量2112633台次,轻微事故365起。
在车流量逐年上升的背景下,轻微事故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体现了该工作法在预防事故恶性循环、提升路网韧性的综合效果。数据表明,在车流持续增长的压力下,“快撤快处”工作法为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发挥了关键作用。
综上所述,“快撤快处”工作法是一种源于实践、服务于实战的务实高效保通保畅方法,其理念与做法已在实践中证明具有重要的推广价值,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管理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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