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三查”工作机制
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作为天津港重要的拖轮与港口服务保障单位,拥有全回转拖轮、引航船、消防船等各类功能性船舶30余艘,作业点多、线长、面广,安全风险贯穿船舶航行、靠离泊、设备运行、应急处置全过程。为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压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实现安全隐患全方位、无死角排查整治,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建立了“自查、巡查、抽查”即“三查”工作机制。
一、“三查”机制总体介绍
“三查”具体分为自查、巡查、抽查三个层级,层层递进、互为补充,形成了全员参与、全程监管、全域覆盖的隐患排查工作体系。
“自查”作为机制基础,实行分领域、分主体全覆盖推进,主要包含三大板块。其一,一线拖轮班组常态化自查,由各拖轮班组牵头落实,公司结合船舶作业实际,专项制定拖轮甲板部、轮机部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及执行标准,排查内容全面覆盖船舶关键性操作、设备运行、作业规范等全领域,各岗位船员依据既定时间频次,分工负责、逐项落实隐患排查工作,筑牢一线作业安全第一道防线。其二,专业主管部门针对性自查,由海务、机务、设施等各专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司系统梳理并深入分析近10年各类安全问题、隐患故障及设备维修案例,精准制定专业主管部门隐患排查清单与标准,覆盖船舶体系管理、设备运维、技术规范等核心领域,由专业技术人员按频次开展专项排查,强化专业领域安全管控。其三,二线部门辅助性自查,由不参与船舶及码头现场管理的二线职能部门负责,聚焦办公区域用电、消防、环境等方面,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实现安全管理无盲区。
“巡查”作为中间监督环节,由公司专职安全巡查队全权负责,以全公司各网格责任单位为对象,重点对各部门、各班组自查工作开展进度、落实质量、隐患上报等情况进行全面巡查,督促自查工作落地见效。
“抽查”作为顶层督查环节,由公司安委会领导牵头组织,采取随机、突击、靶向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专职巡查队巡查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抽查,层层传导安全管理压力,保障“三查”机制切实发挥实效。
二、“三查”机制主要做法
(一)多层级全覆盖,筑牢自查基础防线
自查作为“三查”机制的根基,实行分层分类、精准施策,涵盖拖轮班组、专业主管部门、二线职能部门三大主体,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无死角、无遗漏。
1、拖轮班组自查由各拖轮班组在岗船员全员参与、具体落实。公司结合船舶作业特性、安全管控重点,通过前期深入一线调研、全面梳理作业风险,科学制定拖轮甲板部、轮机部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及执行标准,共计243项,排查内容全面覆盖船舶关键性操作、核心设备运行、船员规范管理、应急响应处置等船舶作业全领域、全环节。为确保排查落地见效,公司细化排查频次,按照日、周、月、季不同时间周期,明确拖轮船长、大副、二副、水手、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机工等各岗位排查职责,各岗位船员依据清单标准,分门别类开展针对性排查,做到专人专责、不漏一项。排查完成后,各岗位将发现的安全问题、设备隐患统一汇总,以单艘船舶为单位规范上报,形成一线隐患排查闭环起始环节。
2、海务、机务主管部门自查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牵头实施,凸显专业管控优势。公司组织海务、机务部门资深技术人员,系统梳理、深度分析近10年船舶运营中各类安全问题、隐患故障及设备维修案例,总结风险规律、提炼管控要点,制定专项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及标准132项,内容涵盖船舶体系运行、作业现场管理、船员技能管理、应急预案落实等专业管理领域。技术人员严格遵循日、周、月、季排查频次,开展专业化、精细化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深层次、专业性安全隐患,排查结果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为船舶安全运维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3、二线部门自查聚焦非现场作业领域安全管控,由不涉及船舶及码头现场管理的职能部门牵头,重点针对办公区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自查,排查范围涵盖电气线路铺设与运行、办公设备安全使用、办公区域易燃杂物清理、人走电断落实情况等关键项目,全面消除办公区域安全隐患,补齐非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短板。
(二)专业化常态化,强化巡查监督效能
巡查作为衔接自查与抽查的关键监督环节,由公司专职安全巡查队全权负责、常态推进。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级安全管控专业性,2025年公司正式组建专职安全巡查队,专门负责公司层面安全巡查、全域隐患排查工作。巡查队成员选拔严苛,全部由具备丰富海务、机务管理经验、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兼具现场实操能力与安全管理专业素养,从人员配置上保障了巡查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巡查队聚焦各网格责任单位自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精准核查自查质量、隐患上报完整性、整改推进及时性,有效督促各单位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现场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三)高层级严督导,压实抽查管控责任
抽查作为“三查”机制的顶层督查环节,由公司安委会领导牵头组织、定期开展。公司安委会领导充分发挥统筹督导作用,通过定期抽查、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各拖轮班组隐患排查、安全整改、责任落实等重点安全工作开展全面检验,重点核查自查、巡查工作是否流于形式、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安全责任是否层层压实,以高层级督查倒逼各级安全管理责任落地,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管控压力传导机制。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公司以“三查”机制为核心,积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自机制建立以来,多次主动邀请天津海事局、中国船级社等船舶行业权威监管部门及行业专家,深入作业现场开展“嵌入式”专项检查,借助外部专业力量查漏补缺、优化提升,既有效补齐内部管理短板、提升安全管控质效,也进一步加深了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提质升级,为港口拖轮作业、船舶服务安全稳定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三查”机制取得实际效果
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摆在核心位置,坚定不移推进“自查、巡查、抽查”三查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统筹各层级、各部门、各班组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年累计开展各类“三查”专项行动200余次,实现了船舶作业、码头现场、办公区域、设备运维、体系运行等全领域、全覆盖排查,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公司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专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与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销号整改,全年累计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隐患300余项,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问题整改不遗留,从源头消除各类安全风险。
通过全年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三查”工作,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持续强化,一线船员、基层员工、管理人员安全风险识别能力与隐患自查自纠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全员参与安全管理、主动防范安全风险的良好氛围全面形成。
得益于“三查”机制的高效运行与全域管控,2025年度以来,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向好态势,全年未发生任何政府监管机关行政处罚事件,未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力保障了港口拖轮服务、船舶港口服务等各项业务安全、有序、高效开展,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天津港港口生产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四、下一步改进提升计划
公司已经制定了信息化提升工作计划,在2026年度建立安全“360”系统,“三查”工作机制是核心模块。系统后台按照不同岗位不同时间频次自动形成“三查”工作任务清单,员工完成对应项目后一键报送,系统后台自动统计汇总分析,自动形成“三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下一阶段“三查”工作重点任务。通过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三查”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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