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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安全环保内部联合评审  筑牢“四新”项目运行安全屏障

2026-06-03 11:25:39
申报单位: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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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介绍

  宜昌港务集团推行的安全环保内部联合评审机制,是安全生产确认制度的深化延伸与重要补充。当前,集团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新业态、新项目、新工艺、新设备(简称 “四新” 项目)加速落地应用,随之衍生出一系列未知、潜在的安全环保风险隐患,对事前风险防控提出更高要求。

  建立内部联合评审机制,核心目的就是聚焦风险精准防控,紧盯 “四新” 项目落地前的关键环节,强化源头治理、事前防范,从根本上筑牢安全环保 “第一道防线”。该机制重点覆盖项目规模适中、风险等级未达到外部专家评审标准的事项 ——此类项目因体量小、风险显性化程度不高,极易成为安全环保监管的盲区、薄弱点,若缺少事前严格把关,直接投入运行将极大提升事故发生概率。通过内部联合评审,实现对潜在风险早识别、早研判、早管控,有效填补监管空白,保障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环保可控。

  二、主要做法

  第一步:组建专业高效的内部联合评审小组

  结合项目所属领域、风险特性、专业需求,分类组建跨部门联合评审小组,确保评审专业性、全面性、权威性。评审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牵头统筹,成员涵盖安全环保、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程技术、工会监督等多部门骨干人员,实现管理、技术、监督力量深度融合,避免单一部门评审的局限性。

  第二步:全面归集评审要件,严把 “七要素” 审核关

  由项目所属直接管理部门牵头,全面收集、整理评审相关资料,严格围绕安全环保评审 “七要素” 开展资料归集与自查,确保要件齐全、合规、有效:1.合规性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2.资质有效性审查:合作相关方、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等对应的资质证件、行政许可、检测报告是否合法齐全、在有效期内且与项目匹配适用;3.制度体系审查:配套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流程、应急处置预案等是否健全、可落地、能执行;4.资源保障审查:作业人员配置、工属具等辅助设施配备,以及人员培训教育、考核上岗、技能水平是否满足安全作业规范;5.风险管控审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有效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警示标识、风险告知等是否落实到位;6.特殊作业审查:项目是否涉及涉危涉爆、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特殊作业审批流程、监护措施、作业方案是否严格规范;7.环保与职业健康审查:生产 / 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粉尘、污水、固废等污染物是否可控达标,职业健康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管理是否健全有效。

  第三步:规范评审流程,闭环管控风险隐患

  评审小组结合 “七要素” 及项目实际,量身制定评审方案,明确评审标准、流程、要点,经相关部门会签审核后生效;安全环保部门统一开具标准化评审资料清单,对口对接相关单位完整提供评审材料;由安全环保部门组织召开评审工作会,评审小组对照标准开展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研判,逐项确认风险可控性;项目经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启动建设、投用或运行;对评审中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限期整改闭环;对较大及以上不符合项,坚决叫停,必须完成隐患彻底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准予实施,坚决杜绝 “带病运行”。

  三、运行成效

  自 2023 年全面推行安全环保内部联合评审机制以来,该机制在 “四新” 项目风险防控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取得显著实效。截至目前,集团已累计完成 “四新” 项目内部联合评审29 起,其中新设备 11 起、新工艺 9 起、新项目 7 起、新业态 2 起,实现中等风险以下 “四新” 项目评审全覆盖。

  机制运行过程中,始终坚持 “标准不降低、审核不放松”,严格对照 “七要素” 开展全维度核查,强化前置审批把关,对资质不符、要件缺失、风险不可控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从源头剔除安全环保隐患。经评审通过的 29 起项目,投运后均保持安全环保平稳有序运行,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环保事件及职业健康危害问题,有效填补了中小风险项目监管空白,切实筑牢了事前防控屏障,为集团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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