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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水上安全底线 创新闭环监管模式——佳木斯桦川海事处船舶安全监管创新实践案例

2026-06-03 14:21:48
申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佳木斯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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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例背景

  为深入贯彻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筑牢安全底线、推动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针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责任链条传导不畅、隐患排查深度不足、船舶本质安全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佳木斯桦川海事处立足辖区实际,聚焦船舶本质安全提升,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创新构建多维宣贯、分级自查、投入引导、精准核查的闭环监管体系,持续压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船舶安全运营能力,促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型转变,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构建三维宣贯体系,强化安全意识传导

  创新建立“走出去、请进来、融其中”三位一体常态化安全宣贯机制,推动安全理念入企、到船、到人。一是主动下沉精准送教。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航运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专项活动,系统宣讲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船舶技术规范及船员履职要求,督促企业健全培训制度,常态化开展船员技能与安全素养培训,夯实源头安全基础。二是集中座谈凝聚共识。定期召开辖区航运企业、船舶管理单位及船员代表安全座谈会,通报安全形势、剖析典型隐患、解读最新监管政策,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方形成安全共治合力。三是现场嵌入常态提醒。依托船舶巡查、现场执法、登轮检查等工作契机,执法人员在一线监管过程中同步开展针对性安全提示,实时传达最新监管要求,将安全宣教贯穿执法全过程,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二)推行分级自检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以船舶安全检查为关键抓手,创新实施“船舶自查、公司复查、海事核查”三级管控模式,构建企业内部闭环管理链条。船舶在申请正式安全检查前,须对照检查标准开展全面自主排查,覆盖船体结构、机电设备、消防救生、防污染设施及船员履职等各环节,建立自查台账并完成闭环整改;航运企业对船舶自查情况实施全覆盖复核,逐项核验隐患排查质量与整改成效,严格把关、查漏补缺,推动安全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从源头减少隐患存量。

  (三)强化投入引导激励,提升船舶本质安全

  抢抓开江前后船舶集中检修窗口期,坚持监管引导与督促落实并重,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船舶技术状况。督促航运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聚焦船舶老旧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衰减等短板,加大资金与人力投入,对落后设备实施更新换代;常态化开展船体维护保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符合大修条件的船舶,督促及时进坞检修,系统性提升船舶硬件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设备类事故风险。

  (四)实施精准专业核查,提升监管履职效能

  着力打造专业化安检队伍,完善标准化、规范化核查流程,强化现场监管质效。一方面,持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选派骨干参加上级各类专项培训,提升专业技能素养;另一方面,每次安检前结合船舶类型,组织专题研习相关检验规范,统一检查标准、明确核查重点,确保执法尺度一致、专业精准。在船舶完成分级自查、企业复核及设备升级改造后,执法人员依规开展登轮精准核查,重点核验船体结构、关键机电、消防救生、防污染设备运行状态,同步核查隐患整改、维保落实及船员实操、制度执行情况,严把安全准入关口,筑牢监管最后防线。

  三、取得成效

  (一)船舶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辖区船舶整体安全性能持续向好,船体外观维护规范有序,日常保养制度落实到位,设备运行可靠性明显增强,船舶本质安全保障能力实现系统性提升。

  (二)企业安全投入意愿明显增强

  辖区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强化,主动投入、主动整改、主动提升的内生动力持续激发。开江期间船舶进厂维修率由20%提升至50%,企业安全管理主动性、自觉性全面提升。

  (三)隐患治理质量实现质效双优

  船舶安全检查缺陷数量平均下降15%,浅显类、重复性隐患基本杜绝,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了从“数量检查”向“质量检查”的转变、由“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隐患闭环管理效能显著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

  (四)行业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形成海事监管、企业主责、船员尽责的协同治理格局,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专业技能与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稳步提高,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四、案例总结

  佳木斯桦川海事处创新推行内河船舶全链条闭环式监管模式的实践,既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也为基层内河海事治理现代化探索出了务实可行的实施路径。工作实践表明,推进基层海事监管提质增效,应该始终坚持以问题导向为前提,紧扣辖区船舶“老、旧、散”特点与中小航运企业管理痛点,精准设计分级自查、窗口期倒逼等贴合基层实际的举措,确保创新监管手段接地气、能落地、见实效;应该牢牢抓住机制创新这一核心关键,以闭环管理理念打破传统线性监管思维,有机串联政策宣贯、企业自查、隐患整改、执法核查全流程环节,构建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馈提升”的完整工作链条,切实破解内河船舶监管难、责任落实难的行业顽疾;应该坚定走好科技赋能的发展方向,持续探索数字化监管手段,谋划推进内河船舶安全自查在“海事通”APP的开发应用,推动自查台账电子化、隐患整改可视化、监管流程规范化,不断提升海事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该模式以机制创新补齐监管短板、压实安全责任,彰显了基层海事部门守牢安全底线的担当作为。未来,伴随行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我们将始终坚守以人为本、守正创新的核心逻辑,持续优化监管模式、提升治理效能,全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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