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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深化干支、水陆、跨省联动促共治

2026-06-03 15:41:24
申报单位: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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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介绍

  重庆“依山而建,因水而兴”,已成为长江上游最大的集装箱集并港、大宗散货中转港、滚装汽车运输港及旅游集散地。港口也从传统贸易节点转变为多式联运的国际物流枢纽,不仅强化了重庆作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经济地位,也通过港产融合与通道联动,持续为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面对水上安全监管涉及领域大、管理部门多等实际,重庆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主动作为,以深化干支联动、水陆联动、跨省联动为抓手,深化共管共治“一盘棋”,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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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交通运输执法与直属海事“干支联动”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垂直管理机构和地方协作配合机制、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等决策部署,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坚持协同联动,补短板、堵漏洞,实现执法资源协同配置优化、应急力量统筹预置、执法信息共享互认、执法效能持续提升。2024年1月26日,《长江上游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联勤联动合作协议》相关要求,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与重庆朝天门海事处联勤联动协作会议在港航海事支队召开,双方共同签署了《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联勤联动合作协议》。双方以此为契机,在防范化解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和防污染风险隐患等方面,依法开展信息共享、交流合作、联动协作等多领域合作,实现干支船舶安全联合监管、港口与船舶安全联合共管,进一步树牢水上交通一盘棋的共识。一是加强水上基础数据、航行安全信息、“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措施及相关信息、黑白名单等方面的信息共享与通报。二是加强执法能力、执法风险、队伍素质、服务发展、党建引领等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三是加强突出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四类重点船舶”和“重点港口码头”联动管理、开展防汛等水上应急联合演习、突发事件、特殊时段水上安全保障、案件信息通报与移送等执法联动与协作。

  (二)深化港航海事执法与陆上交通运输执法“水陆联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庆港航海事执法与陆上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建立常态协作机制,共同深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推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近年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联合辖区交巡警、交通执法陆上大队夜间联合开展源头治超常态化专项行动。该联合执法模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货物装载源头溯源,通过路面联合执法、码头协同共治、重点企业约谈等举措,推动形成“执法监管+企业守法+码头管控”的源头综合治理新格局,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一是深化部门协同,构建一体化执法网络。‌港航海事支队联合属地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陆上大队等力量,在夜间等重点时段同步开展陆路治超整治与港口源头配载管控,形成了“多部门联动、水陆一体化监管”的工作格局‌,构建“水陆联动、路面源头双管齐下、跨部门协同”的立体化治超网络。‌二是强化源头管控,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码头作为货物装载源头,是治超关键防线,源头管控是治超工作的关键环节,港航海事支队针对夜间、凌晨等违法高发时段以及偏远路段,开展常态化错时执法与突击检查,提升执法威慑力‌。‌三是紧盯源头配载,切断超载利益链条‌。港航海事支队对辖区重点货物源头企业进行现场巡查与动态实时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合法装载责任‌。并通过市治超网络系统,实现对源头违规装载行为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从根源上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出港上路。

  (三)创新跨省协作联合办案推动交通运输执法“跨省联动”。针对货运船舶常年在长江干线沿线航行和作业的实际,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在发现案件线索后,主要与船舶所在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协作,探索联合办案机制,推动交通运输执法“一盘棋”,首次实现跨省办案“假光租”案件突破。

  三、‌取得成效

  一是干支联动执法查处典型案件,助力水路运输企业规范经营。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通过长江海事移交的三峡游船超载案件线索,成功查处了一起未按规定落实旅客实名制的违法案件,按照《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对涉事游船公司和相关港口依法进行了处理,倒逼港口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水路旅客运输秩序,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这是长江上游首次实现实名制安全突破,也以此案为契机,通过举一反三,有效提升两江游、三峡游实名制执法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成效。

  二是水陆联动协同治超双线联动,筑牢码头源头配载安全防线。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联合属地交警、交通运输执法陆上大队在港口码头附近道路设置联合治超检查点,精准查处源头货运码头超额配载违法行为,倒逼港口货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目前,水陆联合治超模式已坚持4年之久,引起属地政府对源头治超工作高度重视,目前重庆市南岸区、巴南区各货运港口码头已接入联合治超系统网络,实时对辖区各货运港口码头出港货车配载情况进行监控,大大提高了治超效果。

  三是创新探索跨省联合办案机制,优化办案流程实现降本增效。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查处两起“假光租”案件其中一起涉事水路运输企业为河南籍,港航海事支队联合当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对涉事水路运输企业进行调查取证,采取邮寄案件线索,联合业务探讨,固定取证要素,邮寄案件材料的闭环方式完成跨省联合办案,既节约了执法人力成本,优化了案件办理流程,降低了办案成本,又提高了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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