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港口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打造服务营商环境示范新样板
一、总体介绍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部署,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十一支队聚焦港口领域涉企执法痛点难点,以创新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为抓手,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对标评估工作指引,对辖区某码头公司违规开展集装箱港口作业案件进行了经济影响评估,经过多方同向发力、全程强力推进,本次评估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行业监管、企业发展、地方经济多方共赢,为北部湾经济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为全区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执法案件打造了服务营商环境示范新样板。
二、主要做法
(一)对标指引应评尽评。《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实施后,支队第一时间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按照“应评尽评”原则,对支队涉企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辖区某码头公司违规开展集装箱港口作业的行为违反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但鉴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也未造成安全事故,且涉事码头开展集装箱作业对服务北海、玉林两市临港企业物流运输影响较大,企业主动整改意愿强烈,若按照传统执法方式作出行政处罚,将对企业及地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符合《工作指引》第五条第六项应当进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情形。支队立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秉持包容审慎、责任共担、柔性执法原则,迅速将该案件作为经济影响评估试点,确保严守法律底线、兼顾企业诉求,全力推动执法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应有机统一。
(二)提级研判严控风险。根据《工作指引》,在执法局统筹指导下,通过资料核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摸排企业经营现状、用工保障、资产损益及社会信誉等关键信息,针对案件敏感复杂特点,启动了重大事项提级研究,组建由局机关职能科室、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支队领导及业务骨干构成的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研判会议,围绕经济影响评估重点事项开展评估,全面梳理案情脉络,深度剖析法律风险、社会风险与经济风险等影响程度,制定应对措施,形成评估意见,为精准实施柔性执法、依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筑牢科学研判根基与决策支撑。
(三)柔性监管助企合规。根据经济影响评估意见,为深入践行“631”说理式执法,避免执法“一刀切”影响企业发展,我支队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监管与服务融合,紧扣港口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核心要求,全方位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合规体系、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并肩握手”服务行动,主动联动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凝聚工作合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事宜。依法依规设置企业合规观察期,明确整改标准、监管要求与时间节点,给企业预留充足整改完善周期,待整改验收后依法依规作出处置决定,形成闭环管理,充分彰显执法温度与监管善意,实现监管与服务双向发力。
三、取得成效
(一)构建多方共治监管新格局。本次试点工作,强化了支队、属地政府、港口企业多方协同联动,持续完善部门与属地联动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多方共治、齐抓共管的港口执法监管新格局,有效化解执法监管与企业经营发展的矛盾难题,为全区同类涉企执法案件联合处置提供了成熟实践参考。
(二)打造营商环境优化新标杆。经济影响评估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初心使命。通过科学实施经济影响评估,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措施,案件处置全程平稳有序、未产生负面舆情,稳固了港口物流产业链,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4000万元,助力北部湾港顺利达成“千万标箱”发展目标,切实为北海、玉林两市临港产业发展保驾护航,获得属地政府高度认可与企业真诚赞誉。
形成制度建设新成果。立足试点工作全流程实践,系统梳理创新做法与处置经验,针对性研究出台了《北海港港口企业合规观察期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影响评估后续处置及监管机制,为全区交通运输涉企执法工作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操范本与制度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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