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智能船舶 高质量推进“水运上的湖北”建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际海事组织脱碳减排规划和国家“双碳”战略部署,践行丁薛祥副总理调研湖北和省委长江航运绿色动力发展专题会要求,进一步发挥水运大省优势,必须加快绿色智能船舶在我省推广应用,助力高质量推进“水运上的湖北”建设,不断提升支点建设生态承载力。
一、全省绿色智能船舶发展成效明显
我省绿色智能船舶发展起步早、行动快、成效明显,在长江流域位居前列。
一是绿色智能船舶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月底,全省绿色智能船舶超过300艘,包括营运客货船59艘、非营运类船舶249艘。在营运类客货船中,包括客船16艘(包括长江三峡1、长江荣耀等),主要为充电式电池动力;货船43艘,包括LNG船(单一燃料和混动)38艘、甲醇船2艘、换电式电动船3艘。典型应用场景包括仙桃至武汉阳逻港换电式集装箱船“零碳货运”和武汉“两江四岸”、宜昌“两坝一峡”旅游客运示范航线等。
二是绿色智能船舶补能设施建设实现突破。三峡集团在宜昌建成国内首个内河码头型制氢加氢一体站——中国三峡绿电绿氢示范站。国电、华电在武汉阳逻港各建设1座船舶充换电站。全省长江干线“一东一西”分别建设三峡中旖新能秭归LNG水上加注站、鄂州富地富江LNG加注站,全省绿色智能船舶补能设施骨架初步形成。
三是绿色智能船舶支持政策体系初步形成。绿色智能船舶方面,除《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外,我省出台《湖北省支持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若干措施》(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绿色智能船舶补能设施方面,我省配套制定了水上LNG加注站码头工程补助办法,我省2个LNG加注站码头均享受到该项补助政策。在碳交易和绿色金融方面也有一定探索,编制了《内河船舶应用绿色能源碳普惠方法学》,成功开展了全国首批内河船舶碳减排量交易试点。
二、全省绿色智能船舶发展存在的不足
绿色智能船舶属于新生事物,我省在推广应用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综合补能布局规划空白。就单一补能设施布局规划而言,仅交通运输部2017年7月31日出台了《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目前国家和省层面均没有出台包含LNG、甲醇、充换电、氢等在内的全省水上综合补能设施布局规划。
二是试点示范较为单一。目前仅有“三峡氢舟1”开展氢燃料电池动力船舶试点示范,在氢内燃机(增程式)船舶方面,试点示范较为缓慢,尽管我省已在全国率先研制出一款额定功率300千瓦氢内燃机发电机组产品并在湖北云梦投入试验运行,但实船测试验证和航线试点示范一直未能落地实施。此外,在船舶智能辅助驾驶方面,尽管武汉理工大学已率先实现“有人监视下长时自主航行与远程驾控”的技术跃迁,但在省内还没有试点示范船舶和航线运行。
三是应用场景还不够丰富。电动货船发展不够快,全省实际上线运营的电动货船仅华航新能1、华航新能2、华航新能3,主要用于武汉—仙桃、鄂州、黄冈等省内城际集装箱航线,船舶数量少、应用场景单一。电动游艇尚在起步阶段,全省注册游艇有11艘,但其中电动游艇仅2艘,基本未投入租赁运营。
四是补能设施还不够完善。与传统燃油加注站健全便利的加油网络相比(长江湖北段建有28座水上加油站,平均每37公里就有1座),与绿色智能船舶发展态势相比,全省绿色智能船舶补能设施数量较少且补充能源单一。LNG动力船增长迅猛,三峡中旖新能秭归LNG加注站1月累计加注503.5吨、同比增长364%,预计2026年将突破1万吨。甲醇动力船逐步增多,在建数量达17艘,但全省尚无甲醇动力船舶加注站。同时,绿色智能船舶补能设施审批难度大,资金投入大,单座补能设施动辄投入上亿元。
五是支持政策尚未形成合力。纯电动力船、“甲醇+电池”增程式船、甲醇动力船、LNG动力船、燃油动力船平均建造成本分别为9000元/总吨、6300元/总吨、4300元/总吨、3800元/总吨、3300元/总吨,按照国家“两新”政策对新能源船舶建造2200元/总吨的补助标准,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纯电池动力船获得的补贴与其整体建造成本比例24%(2200/9000)最低,其次为“甲醇+电池”增程式船35%(2200/6300),显然国家“两新”政策对纯电池动力船、“甲醇+电池”增程式船并不友好。此外,绿色智能船舶支持政策零星分散在科研、制造、应用、金融等上下游近20个中央驻鄂单位和省直部门,部分政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难以落地形成合力。
三、外省绿色智能船舶发展经验
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发源地所在市州,浙江湖州抢抓“双碳”“两新”政策机遇,加快船舶全域电动化,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
一是擘画发展蓝图。印发《湖州市推进船舶全域电动化 引领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统筹推进电动船舶应用、充换电站布局、船用电池研制、高端船舶制造、智慧航运发展、保障体系构建六大行动。
二是试点示范廊道。加快实施湖州内河绿色航运廊道交通强国试点项目,“长兴至乍浦”湖州全域电动化首条示范航线正式开通,标志着湖州新能源船舶从单点示范向绿色廊道联网拓展。
三是畅通补能网络。湖州规划编制全国首个百座级船舶充换电布局和电力增容专项规划,现已累计建设8处充电站,并积极参与长三角船用充换电设施共享服务网络建设。
四是优化航行效能。全航程自动驾驶电动智能船“惊蛰号”下水测试,“湖州内河船舶自主航行示范”成功入选交通强国试点项目。
五是加大补助力度。最大限度用好省级碳达峰补助资金,优化船舶用电价格。出台《湖州市新能源船舶充换电基础设施补助实施细则(2025年)》,对新能源船舶充换电基础设施按照充换电项目实际支付金额的30%予以补助。
此外,福建、广东、上海、山东、广州均出台了绿色智能船舶相关补贴政策,上海按照船舶动力系统成本的30%予以补助,山东对新建电动货船根据船舶总吨分档补贴,补贴最高150万元/艘。
四、全省绿色智能船舶发展建议
按照近期“加快电池动力技术在中小型船舶、中短距离运输等场景应用,积极推动LNG、甲醇动力技术在中大型船舶、中长距离运输场景应用,探索推动氢燃料电池动力技术应用”的技术路径,落实《湖北省推动内河船舶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拓展绿色智能船舶应用场景,加快完善综合补能设施,确保到2027年底全省绿色智能船舶达600艘。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提请省政府或者以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等厅局联合发文出台《湖北省水上综合能源补给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方案》,在长江、汉江和清江上分别规划建设17个、11个和3个水上综合能源补给站,为综合补能设施建设提供坚实的规划支撑。
二是开展试点示范。以湖北港口集团作为试点示范主体,整合湖北省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业创新中心、氢成绿动新能源(武汉)有限公司、武汉氢阳能源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航行脑”团队等机构,集合氢内燃机技术、储氢技术、辅助驾驶和船型标准化等多项先进技术,打造1艘千吨级氢内燃机(增程式)货船,并将阳逻至汉川电厂燃煤运输线路作为试点航线,开展试点试验并推动出台相关标准规范。
三是拓展应用场景。强化电动货船在固定航线应用,以江陵煤炭储配基地为枢纽,对接浩吉铁路,打造“江陵—武穴”“江陵—奉节”“江陵—鄂州”换电式干散货船航线;以武汉阳逻港为枢纽,开展“水水中转”,加密“武汉—仙桃”“武汉—黄冈”“武汉—鄂州”省内城际换电式集装箱船航线。强化电动客船在城市滨江、湖库区水上旅游客运应用,打造三峡夜游、武汉滨江游、襄阳汉江观光游和清江库区、丹江口库区、漳河水库等水路旅游典型航线。推进电动游艇试点,支持以武汉东湖游艇试点为突破口,推动全省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完善补能设施。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多能源形式、多场景应用、多方式加注、多功能集聚”综合补能设施建设,近期支持在我省长江干线宜昌、黄冈建设2座水上综合补能站,在我省汉江沿线襄阳、荆门新建2座水上综合补能站。支持华电湖北公司以《电池动力货船及充换电体系一体化应用航线》“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交通强国专项试点为契机,加快推进“江陵—武穴”船舶充换电站建设。对标上海国际航运绿色燃料加注中心和交易中心建设要求,逐步将武汉打造成我国内河航运绿色燃料补给中心和交易中心。
五是统筹支持政策。全面统筹国家和省各类支持政策,制定、汇总涉及船舶科技攻关、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配套设施等4大类13项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拳”效应。在国家“两新”政策补贴的基础上,对纯电池动力船、“甲醇+电池”增程式船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确保“国补+省补”能够覆盖船舶建造50%以上的建造成本。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对新改建氢动力船舶给予补助,确保能够覆盖80%以上的建造成本。推动出台补能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争取国家“两重”资金和省级财政支持,探索以布局规划形成的特许经营权,组建政府与特许企业联合经营体,以分成收益“反哺”绿色智能船舶发展。推动金融机构优先受理绿色智能船舶抵押贷款。充分发挥“中碳登”平台作用,推动长江航运全面进入碳交易市场。借鉴安徽省经验,对已交付运营的绿色智能船舶给予优先靠泊、优先过闸、优先船检。联合长江海事局、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完善绿色智能船舶船检标准、营运细则和安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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